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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解读:“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与实现路径(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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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为未来一个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

“十四五”时期以及2035年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十九届五中全会仍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十四五”和更长时期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建议》中,明确传递了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信号,并将生态环境保护贯穿到高质量发展的各个方面,指明了“十四五”时期乃至2035年的前进方向。

总体来看,《建议》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聚焦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对我国“十四五”时期以及2035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明确设定了“十四五”的近期目标以及2035年的远景奋斗目标。

“十四五”近期目标

《建议》要求,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在这个总要求下,《建议》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主要目标,归纳分散在各个部分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大致可分成6大目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2035年远景目标

《建议》明确提出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并展望到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从《建议》中可看出,2035年远景目标与“十四五”目标相衔接,但特别强调了绿色发展、碳排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等,包括“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等内容。

推进清洁生产,在生产过程中解决环境问题

发展实体经济,是我国“十四五”和今后的长期目标。因此,在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能源结构的基础上,必须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在生产过程中解决环境问题。《建议》中也明确提出,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发展绿色建筑,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清洁生产技术指标体系,强化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能耗、水耗、清洁生产等标准,提升重点行业、工业园区清洁生产水平,提高工业集约用地水平。

强化农业清洁生产。推动农业生产过程清洁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和无害化、产业链接循环化,推行节约高效农业用水,削减化肥、农药等使用,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出台促进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规、标准、政策,为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出台在重点行业深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

落实排放许可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影响程度等,对排污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加强污染综合治理

《建议》对下一步是否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给出了明确答案。从我国国情看,污染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高的生态环境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因此,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是我国一项长期的环境保护战略。与“十三五”相比,打好“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坚战需突出如下几个特点。

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要求全面准确掌握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区域等基本信息,识别污染发生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污染因子、重点行业等,加强污染监测预警预报,及时掌握污染信息,精准施策。科学治污强调注重遵循规律,针对不同污染物产生、迁移和转化的发生机制,制定不同阶段污染治理的重点任务,强化环境技术创新,增强治污的科学性。依法治污必须建立健全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立法,提升督察执法工作水平,确保环境污染治理有法可依。

突出问题导向和区域性。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针对秋冬季PM2.5、PM10污染问题,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为主战场,开展PM2.5、PM10的综合治理;针对夏季臭氧超标问题,加强珠三角、长三角和北方城市等地区的治理。针对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问题,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重点关注渤海综合治理、长江、黄河等“三水”治理。

突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环境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面临多重挑战,如大气、水和土壤等多重介质的交叉污染等。因此,“十四五”要加快跨区域、跨流域的协同污染治理,建立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形成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的系统解决方案,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支撑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积极探索重点污染物协同控制,如细颗粒物和臭氧的协同控制,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协同推进。

统筹推进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生态净化功能,治污减排与生态增容并举,扩大生态空间和生态容量。贯通生态保护监管与污染防治监管,做到生态保护监督与污染防治监督并重。

                                     

信息来源: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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